仍行五铢之西魏币
十六国相继消亡后,北方为北魏统一。北魏不久又分为了西魏、北周和东魏、北齐。西魏和北周,建都在陕西长安;东魏和北齐,分别建都在洛阳和邺(今河北临漳附近)。在南方,东晋亡后,便是宋、齐、梁、陈,也是四朝。以上是魏晋以后南北朝立国简单情况。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北方长年兵刀不断又加之大面积自然灾害经常发生,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破坏以至于毁灭性的打击。社会的物质文明,全体社会成员依靠共同劳动创造和积累的财富,付之战火、耗散殆尽;社会的精神文明、制度文明,那些借以支撑人们赖以生存、使其人心与社会相适应并制约于人世一生的道德伦理、法规民约及文化习俗,也都沉伦了。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在停滞中衰落,在衰落中逝亡。在不安定的社会生活中,微乎其微的个体农耕生产活动,也只能是解决自身生存的需要,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也就成为无源之水;与之伴生的——且与其又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货币经济,自然也是会成为无林之木的。钱币在流通中不占主导地位,被实物所置换。布、帛、粟、谷,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用于计值、支付和贮备。这样做,是有许多不方便的。因为实物充当货币后。实物本身价值和使用价值就要部分丧失以至全部丧失。如粟谷,本用于充饥,维持生存需求。作为货币参与交换后,就得不停地让度和倒手,这要在频繁的运输中加以实现,费事、耗力这先不说,在途运输时,碰上淋雨天,无物遮苫,雨转晴,日晒风吹,岂不霉烂出芽?一旦不能食用,还有什么使用价值可言?再如,布帛本用于御寒,维护体温,为求生存。作为货币参与交换后,就得用于支付和找零,不停地丈量和触摸以至脏污,这先也不说,支付和找零时,要截段收授,都裁剪成了布头小料,不能缝衣和铺盖,有用之物,都遭践了,同样也就没有使用价值了。这都造成社会劳动财富的最大浪费①。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又几乎回到了它的起始点,这实在是不幸的。这对于积极进取并愿在不断的发展中求得生存,在适时的时空生存环境中,求得更大发展的中华民族来说,历史的倒退则又何偿不是一场劫难。
西魏不仅是北魏政权的延伸,也是北魏国策的承接,在君主世袭的封建社会里,基本国策是不会有多少改变的。当在谈及到西魏鼓铸钱币时,有必要先说说北魏的鼓铸钱币情况。北魏初年,没有铸过币。有用钱的时候,都是前朝的旧钱。当时北方是这样。南方也不例外。如梁②。在北方是物物交换,帛、絮、丝、粟,代替了钱币。那阵儿用钱的地方也是很有限的。就连官员俸禄,也是发给实物的③。到了北魏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才开始铸币。鼓铸太和五铢供民用。接着把发给官员的俸禄也改为用钱币支付了④。以后,又多次鼓铸钱币⑤。新铸的钱币,一度还是使用不广、流通不畅,这除去人们多年已经不习惯用钱来收授支付有关系外,也与人们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及私铸引起的“巧伪既多”也有关系。这些问题,西魏也同样都遇到过,是无法绕开的,矛盾只能因势利导、妥善解决。
西魏在长安建都的次年,就逢上了特大自然灾害,严重的干旱无雨,使得五谷不收,人民又多半被饿死⑥。灾害过后,恢复生产又尤为重要,继续推行“均田制”就更为迫切与现实。“各给耕牛,计口授田。”逃户和流民又开始返回故里,重建家园。可是又出现了新的社会问题,这就是土地归属权引起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土地问题,这一问题能否及时正确得到解决,不仅涉及到农业新政策的落实和贯彻,也更涉及到了动乱后的社会秩序,不能又走回头路。所以西魏政府就不得不对豪强士族兼并土地,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限田,也可以看作是为了顾全大局而只是较少触及中小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一种在一定范围内的给民让步措施。这对促进和恢复农业经济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有益处的。另外,在初创和推行“府兵制”方面,与东魏抗衡和加强封建统治力量,也是有促进作用的。
西魏在文帝大统六年(公元540)和十二年(公元546)时,有过两次鼓铸钱币活动⑦⑧。这两次鼓铸钱币,既弥补了流通中的钱币不足,又解决了商品经济在恢复和发展中,对钱币流通数额的进一步需求。有关西魏行币及市场与价格,缺乏这方面的实录。这里就不便谈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