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深文周纳,故意陷人于罪。《汉书·刑法志》:“﹝ 孝武 ﹞招进 张汤 、 赵禹 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 孝武 欲急刑,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皆宽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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