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又称常任代办,是最低一级外交代表,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而大使、公使则由国家元首向驻在国元首派遣,因而所享受的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受的外交特权和豁免与大使、公使相同。 2021年11月21日,外交部发布声明,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1) [deputy;agent;chargé d'affaires]
(2) 以外交部长名义派驻他国的代表
(3) 委派使馆高级人员做使馆临时负责人,称“临时代办”
(1).代为办理。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钱穀·甦排落甲》:“以故乡人望城市如地狱,见差胥如狞鬼,魂飞胆慄。而yi*党,兇神,因其畏缩,诱以代办之词,科其不貲之费。” 老舍 《四世同堂》三七:“至于经常的事务,她可以放心的由职员们代办,因为职员们都清一色的换上了她的娘家的人。”
(2).由一国外交部长派驻他国的常驻外交代表。级别次于大使、公使;外交特权及豁免与大使、公使级官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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