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请君上审定。《宋史·职官志一》:“ 绍圣 五年,詔臣僚上殿札子,中书省进呈取旨;其承受传宣、内降,非有司所可行者,申中书省或枢密院奏审。” 宋 周密 《齐东野语·诛韩本末》:“是夕之事, 弥远 (礼部侍郎 史弥远 )称有密旨。 钱参政 ( 钱象祖 )欲奏审, 史 下许曰:‘事留,恐泄。’遂行之。”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ANbLr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