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券,是中国封建时代皇帝赐给功臣,重臣的一种带有奖赏和盟约性质的凭证,类似于现代普遍流行的勋章,允其世代享有优厚待遇及免死罪的一种特别证件,也叫免死券。因为封建社会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圣旨便是法律,所以,铁券也便负有特别的法律效用。
(1).即铁契。《东观汉记·桓帝纪》:“﹝ 延熹 ﹞八年,妖贼 盖登 称太皇帝,有璧二十,珪五,铁券十一。后伏诛。”《旧唐书·良吏传下·杨元琰》:“及事成,加云麾将军,封 弘农郡公 ,食实封五百户,仍赐铁券,恕十死。”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钱武肃铁券》:“吾乡 钱叔琛 氏 贇 ,乃 武肃王 之诸孙也……尝出示所藏铁券,形宛如瓦,高尺餘,阔二尺许,券词黄金商嵌。” 清 朱彝尊 《谒刘文成公祠》诗:“黄金遗像蚀,铁券几人传。” 清 凌扬藻 《蠡勺编·铁券》:“ 台州 民 钱允一 ,有家藏 吴越王 鏐 唐 赐铁券。 洪武 初, 太祖 欲封功臣,遣使取其式而损益之。其制如瓦,第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歷履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鐫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故,则合之以取信。”参见“ 铁契 ”。
(2).借指拥有铁券的王侯贵族。 清 李渔 《蜃中楼·寄书》:“到今朝藿食伴腥膻,果然是不弃糟糠当年的铁券。”
古代頒賜功臣之物,以鐵製成,形如瓦,為其記功免罪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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