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1468年-1551年),明陕西鄠县人,字敬夫,号渼陂。弘治九年进士。 王九思官至授检讨,以附刘瑾为吏部郎中。刘瑾被诛,王九思贬为寿州同知。正当中年有为时,又被迫归乡,之后以重资聘请乐工学习弹琵琶,善作词曲。 作品有《碧山乐府》《碧山续稿》《碧山新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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