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十,拼音hé shī 。合十,又作合掌,即合并两掌于当胸, 集中心思,恭敬礼拜,本为印度古代所行敬礼之法。印度人认为,人的右手为神圣洁净之手;左手则为染污不净之手,故有根据不同场合而分别使用左右手之习惯。并且认为,若将两手合二为一,则可视为将人类神圣洁净之面与染污不净之面合一,故藉合十来表现人类所具善恶同体的真实面目,后为佛教所沿用之。
原为 印度 的一般敬礼,佛教徒亦沿用。两手当胸,十指相合。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明公 恕斋 ,尝为 献县 令,良吏也。官 太平府 时,有疑狱,易服自察访之,偶憇小菴,僧年八十餘矣,见公合十肃立。”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附集·我的第一个师父》:“善男信女们也个个‘合十赞叹,欢喜布施,顶礼而散’了。”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二部六:“这佛像有二尺来高,金光闪闪,满脸堆笑,双手合十,瞅着人间。”参见“ 合掌 ”。
一種佛教儀式。兩掌十指在胸前相合,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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