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情说”是中国古代文论关于诗歌本质界说的另一大支脉,它与“言志说”交相辉映、相互浸渍、彼此回应。
(1).抒发感情。 唐 独孤及 《送开封李少府勉自江南还赴京序》:“缘情者莫近于诗,二三子盍咏歌以为赠?” 清 陈廷焯 《白雨斋词话》卷五:“后人陋《花间》《草堂》之恶习,而并忘缘情托兴之旨归,岂非操选政者加之厉乎?” 朱自清 《文学的标准与尺度》:“载道或言志的文学以‘儒雅’为标准,缘情与隐逸的文学以‘风流’为标准。”
(2).借指作诗。 唐 杜甫 《偶题》诗:“缘情慰漂荡,抱疾屡迁移。” 王嗣奭 释:“‘缘情’用 陆机 语,谓作诗也。”参见“ 缘情体物 ”。
(3).因循人情;顺乎人情。 唐 张九龄 《上姚令公书》:“曩之用才,非无知人之鉴,其所以失溺,在缘情之举。”《旧唐书·文苑传中·贾曾》:“ 曾 奏议:‘请於南郊方丘,设皇地祇及从祀等坐,则礼惟稽古,义得缘情。’” 宋 范仲淹 《<赋林衡鉴>序》:“缘古人之意者,谓之缘情。”
(4).缘分;情意。 明 沉鲸 《双珠记·赴婚遇兄》:“涉水登山来路远,缘情应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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