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记,史书体裁之一,记载不属于正统王朝的割据政权的事迹。汉·班固作史时最早列此目,后《晋书》、《四库全书》等沿用之。
(1).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以别于本纪和列传。《后汉书·班固传上》:“ 固 又撰功臣、 平林 、 新市 、 公孙述 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 唐 刘知几 《史通·题目》:“唯《东观》以 平林 、 下江 诸人列为载记。顾后来作者,莫之遵效。”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一:“《晋书》於僭伪诸国数代相传者,不曰世家,而曰载记。”
(2).犹记载。指书籍。 清 张溥 《<农政全书>序》:“公察地理,辨物宜,考之载记,访之土人。”
記述偏方割據的事,稱為「載記」。如晉書的十六國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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