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代称离都城三百里的地域。《周礼·地官·载师》:“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 贾公彦 疏:“以家邑之田任稍地者,谓天子大夫各受采地二十五里,在三百里之内也……名三百里地为稍者,以大夫地少,稍稍给之,故云稍也。”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BQJnkM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