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发表于1823年,表明美利坚合众国当时的观点,即欧洲列强不应再殖民美洲,或涉足美国与墨西哥等美洲国家之主权相关事务。而对于欧洲各国之间的争端,或各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事,美国保持中立。相关战事若发生于美洲,美国将视为具敌意之行为。 此观点由詹姆斯·门罗总统(President James Monroe)发表于第七次对国会演说的国情咨文中。演说开头迟疑,而后转为充满热情。这是美国涉外事务之转折点。 此学说初由约翰·昆西·亚当斯等诸人构思而成,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在道义上反对殖民主义;后经多方重新诠释为种种广义之说法;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即以之作为行使美式殖民主义之许可(以门罗主义之罗斯福推论(Roosevelt Corollary)而知名)。 美国国务卿克里2013年11月18日在华盛顿表示,门罗主义的时代已经终结,今天的美洲国家间关系建立在平等伙伴关系和共同责任基础上,美国不再致力于干预其他美洲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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