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擅,通“ 禪 ”。《荀子·正论》:“世俗之为説者曰:‘ 尧 舜 擅让。’是不然。” 杨倞 注:“擅与‘禪’同。‘墠’亦同义。谓除地为墠,告天而传位也。后因谓之禪位。”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BaplEa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