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修郄 ”。亦作“ 修郤 ”。报复旧日怨恨。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督抚·秦中丞》:“説者疑考功郎 蒋兰若 时馨 有意修郄,故 沉 与 丁芍原 此吕 二人,俱以名流枉黜。”《明史·梅之焕传》:“至是, 体仁 修隙, 之焕 遂得罪。”《明史·高拱传》:“ 拱 之再出,专与 阶 修郤,所论皆欲以中 阶 重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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