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申教命;再命。《易·巽》:“重巽以申命。” 孙星衍 集解引 陆绩 曰:“巽为命令。重命令者,欲丁寧也。” 高亨 注:“《巽》之卦象是君上重申其教命。故曰:‘重巽以申命。’”
(2).任命。《三国志·魏志·王朗传》:“是以 唐 虞 之设官分职,申命公卿,各以其事,然后惟 龙 为纳言,犹今尚书也。”
(3).命令。 唐 李白 《比干碑》:“申命郡县,封坟葺祠。” 唐 柳宗元 《终南山祠堂碑》:“皇帝使中謁者,祷于 终南山 ,申命 京兆 尹 韩府君 ,祗飭祀事,考视祠制。”
(4).指发布命令。《觚賸·序赋创格》引 清 陈鹤容 《<当泣草>序》:“ 巫咸 申命, 詹尹 陈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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