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英文:ghostwrite),读音为dài bǐ,汉语词语,是指替人书写信函或其他文件。例句有“沈德潜‘代笔’乾隆诗惹鞭尸之祸。” 近义词为捉刀。反义词为亲笔。
[write on sb's behalf;write for sb. else] 替他人写东西
(1).指科举时代顶ti*考生入场代写文章。又称枪替。 宋 袁燮 《论国家宜明政刑札子》:“场屋代笔之罚,先朝之所甚严,罪至鞭背,终身不齿。”《元史·选举志一》:“诸冒名就试,别立姓名,及受财为人怀挟、代笔、传义者,并许人告。”
(2).替人书写信函或其他文件。 清 程趾祥 《此中人语·守节》:“余偶心动,遂托书函事至书舘中,嘱师代笔,戏言挑之。”《人民日报》1981.6.9:“过去无论多么繁忙,对外复信,总由他自己办理,现在一反前例,改由他的女儿代笔,使我心头不免蒙上了一层阴云。”
(3).代作字画。亦指代作字画的人。 清 李渔 《意中缘·捲帘》:“有几箇尖酸少年,要看他面貌,故意造出一段流言,説他平日的画,是隔着帘子画的,有箇男人在裡面代笔,定要他捲一日帘子,好面试一试。” 清 梁绍壬 《两般秋雨盦随笔·代笔》:“古书名家,皆有代笔: 苏子瞻 ( 苏軾 )代笔, 丹阳 人 高述 ; 赵松雪 ( 赵孟頫 )代笔, 京口 人 郭天锡 ; 董华亭 ( 董其昌 )代笔,门下士 吴楚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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