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皇帝旨意批发的奏本。《清会典·内阁·学士职掌》:“得旨则批本,乃发於六科。”原注:“每日进本,或照拟,或另降諭旨,或於原籤内奉硃笔改定,及双籤三籤四籤,奉旨应用何籤,由批本处翰林中书等批写 清 字, 汉 学士批写 汉 字,皆以朱书。 清汉 字批写后为红本,六科给事中赴阁恭领,随传钞於各衙门。”
(2).加有批语的著作本子。 清 恽敬 《答来卿书》:“来书需批本 韩 文,知有事於古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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