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常科的考生一般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另一个是乡贡。乡贡指的是,不在学馆或正规学校上学的私学学生,先经州县考试,合格后称之为举人,再由州县推荐举送到尚书省应试。
(1). 唐 代不经学馆考试而由州县推荐应科举的士子。《新唐书·选举志上》:“ 唐 制,取士之科,多因 隋 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詔者曰制举。”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统序科第》:“自 武德 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於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斯我 唐 贡士之始也。”
(2).指由州县选送。 唐 韩愈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缘今年举期已近,伏请去上都五百里内,特许非时收补;其五百里外,且任乡贡。”《新唐书·锺传传》:“ 广明 后,州县不乡贡,惟 传 岁荐士,行乡饮酒礼。”
(3).指乡试。 明 叶盛 《水东日记·黄希声》:“ 黄鐸 字 希声 , 永乐 中乡贡举人。” 清 方文 《送姚彦昭还里兼怀陈二如都下》诗:“才高转不得科第,同时乡贡良可哀。”
唐代由州縣選舉而貢於朝廷的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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