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右手为常,用左手为僻,故称偏僻之地为僻左。 三国 魏 曹丕 《与朝歌令吴质书》:“足下所治僻左,书问致简,益用增劳。” 宋 王禹偁 《躬弩》诗:“罚郡在僻左,时清政多闲。” 章炳麟 《中华民国解》:“独 xi*臧 为僻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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