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修学佛道时,尚残留有余地之修行境地。就小乘而言,由修戒、定、慧三学,而得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前三果是为有学,第四果为无学;其中,有学之阶段即为学地。
犹学田。办学用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参考资料汇编·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决定的附件三>》:“学地留作教育经费,由政府或本地人员组织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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