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者,变化也,易理是指客观变化前提下形成的规律,只有客观性质的变化,才能叫“易”,易之一切都强调客观。“易”核心是变易,但是“唯变所适”并非没有确定性的基础。易道之基本构成被归结到刚柔二爻,一刚一柔的交错和推荡便是变易的根本动因。
《易》的义理。 唐 孔颖达 《<周易正义>序》:“是知《易》理备包有无。”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二章:“总之 孔子 是研究过《易经》的,他对于《易》理当然发过些议论,我们在《易传》中可以看出不少的‘子曰’云云的话,这便是证据。”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