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画像。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刑部·遣使审恤之始》:“凡内臣曾奉命审録者,其墓舍輒画壁写像於南面,法司堂官隅侍,御史与曹郎引囚听命於下,以为荣观。”
(2).铸像。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蜀中写像》:“ 蜀 中有良金写像之事,又不止画像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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