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 时京城外划分的八个居民管理区。每区各置厢官,受理争斗讼诉之事;凡情节轻微者,可直接论断。《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宋 朝 大中祥符 元年置京新城外八厢。 真宗 以都门之外,居民颇多,旧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凡民有鬭讼,事轻者得以决遣。”
(2). 宋 代指从全国各州调集保卫京师的厢兵。《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七年》:“先是军人 王俊 ,自称八厢,诈取军中钱物,配 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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