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事理精深处。 明 袁宏道 《送叶使君还朝序》:“间託为举子业,以畅旧旨,无一语不中圣贤窾奥,以至六书四韵,皆辨析毫髮。” 梁启超 《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第十章:“ 斯氏 此论,可谓通物情之窾奥,洞天地之大理,言利也而进乎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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