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举发隐秘的奸人和坏事。《三国志·魏志·仓慈传》:“自 太祖 迄于 咸熙 , 魏郡 太守 陈国 吴权 、 清河 太守 乐安 任燠 ……或哀矜折狱,或推诚惠爱,或治身清白,或擿姦发伏,咸为良二千石。” 宋 彭乘 《墨客挥犀》卷九:“ 孙元规 知 杭州 ,擿姦发伏,号为神明。”
擿奸发伏是成语。
舉發奸人,揭露壞事。用以稱譽吏治清明。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DpQ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