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是中国政党制度的一大创造,是对中国八个民主党派的统称,于1989年首次提出该概念。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应当用真心诚意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底线思维、忠心耿耿爱国的底线思维、与共产党“同一战壕”的底线思维这三种思维方式。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明确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89年,中共中央在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提出“参政党”概念。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中国的八个参政党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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