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废平侯国置。治所在今河南巩义市康店镇裴峪村附近,黄河南岸。其辖境相当于今巩义市西北境、偃师市东北部和盂津县东部。属河南郡。王莽改称治平县。东汉复名平县,属河南尹。不久县废,地入巩县。
指政务简易的一般县分。 汉 代县治以政事繁简分剧县、平县。《后汉书·安帝纪》:“自非父母丧无故輒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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