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手板、鱼袋等官服制度规定的佩带物。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下:“ 钱諗 以郎官作 张浚 随jun*转运使,自请乞超借服色,既得之,遂夸於众云:‘方患简佩未有,而 富 枢以笏相赠, 范 相亦惠以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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