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方:木精,如鸟,青色,赤脚,一足(有说两足一翼),不食五谷。见则邑有讹火(有说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为黄帝卫车之神鸟(有说为致火之妖物,俗称火鸦)。《山海经》、《神异经》、《淮南子》俱有载。 《山海经·西山经》云: “章峨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 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 《法苑珠林·审察篇》引《白泽图》云:“火之精名曰必方, 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则去。”
神名。《尸子》卷下:“木之精气为必方。”《法苑珠林》卷五八引《白泽图》:“火之精名曰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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