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补缺。《汉书·尹翁归传》:“举廉为 緱氏 尉,歷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 弘农 都尉。” 宋 苏轼 《上皇帝书》:“ 汉 法:郡县秀民,推择为吏,考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 宋 陈亮 《四弊策》:“取士、任子、磨勘、迁补之法既坏,而任将、养兵皆非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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