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田产,各自耕作。谓分家。 宋 叶适 《王太孺人唐氏墓志铭》:“又三年, 夷仲 、 贾夫人 相次卒,家益衰,兄弟析耕,不数斛。”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ELssyr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