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遗弃。《管子·中匡》:“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 宋 曾巩 《上欧阳学士第二书》:“重念 巩 无似,见弃於有司。”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文具于前而略于后例》:“ 后稷 所以见弃之故,千古一大疑。”
(2).嫌弃我。 唐 薛调 《无双传》:“ 仙客 闻之,心气俱丧,达旦不寐,恐舅氏之见弃也。” 宋 苏轼 《与章子厚参政书》之二:“ 軾 蒙恩如昨,顾以罪废之餘,人所鄙恶,虽公不见弃,亦不欲频通姓名。” 清 李渔 《怜香伴·女较》:“小娘子若不见弃,就留在敝衙,与小女结为姊妹何如?”
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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