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租界条约
学习:144 次 更新时间:2023-10-09 08:39:40
1898年3月,清政府在德国的武力下,签定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胶澳租借条约》,将青岛“租借”德国99年。自此,青岛沦为德国的殖民地。《胶澳租借条约》共3项10款。
胶澳租界条约的拼音
拼音:jiāo ào zū jiè tiáo yuē
词典解释
又称《德租胶澳专条》。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1898年签订。主要内容为: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九十九年;德军在胶州湾沿岸百里内可自由通行;德国获得修筑胶济铁路权及沿线的开矿权等。这一条约使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