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名词。五行中之相生者,我生者为子,生我者为母。
(1).母子。亦指母女。《孟子·离娄下》:“夫 章子 ,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史记·高祖本纪》:“老父已去, 高祖 适从旁舍来, 吕后 具言客有过,相我子母皆大贵。”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一:“ 法本 众僧徒,别了 鶯鶯 、夫人子母,佛堂里自监覷,覷着收拾铺陈来的什物。”《水浒传》第二回:“两个恐怕连累,只得去殿帅府首告:‘ 王教头 弃家在逃,子母不知去向。’”
(2).指大小、主从关系。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八:“昔闻 东陵 瓜,近在 青门 外。连畛距阡陌,子母相钩带。”《通志·总序》:“文有子母,主类为母,从类为子。凡为字书者皆不识子母。”
(3).古称钱币轻而币值低者为子,重而币值高者为母。《国语·周语下》“古者天灾降戾,於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於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三国 吴 韦昭 注:“重曰母,轻曰子。以贸物,物轻则子独行,物重则以母权而行之也。子母相通,民皆得其欲也。” 唐 杜甫 《乾元元年华州试进士策问》之五:“夫时患钱轻,以至於量资币,权子母。代復改铸,或行乎前榆荚、后契刀。” 仇兆鳌 注引 应劭 曰:“母,重也,其大倍,故为母。子,轻也,其轻小半,故为子。”
(4).犹言本利。子,利息;母,本金。 唐 柳宗元 《道州文宣王碑》:“立廩以周食,圃畦以毓蔬,权其子母,赢且不竭。”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秀姑》:“获百金,入都营运。半年,子母几相等。” 金和 《印子钱》诗:“今日与女钱十千,明日与我三百钱,三百復三百,如此五十日,累累十五千,子母偿始毕。”
(5).指杯盘。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一:“ 龙朔 年已来,百姓饮酒作令,云:‘子母相去离,连臺拗倒。’子母者,盏与盘也;连臺者,连盘拗倒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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