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重祸患。 汉 贾谊 《新书·过秦论下》:“ 二世 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
(2).重视祸患。犹防祸。《后汉书·来歙传》:“愚闻为国者慎器与名,为家者畏怨重祸。俱慎名器,则下服其命;轻用怨祸,则家受其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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