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产业。 宋 李纲 《上道君太上皇帝封事》:“宰执及观察使待制以上官,在京有物业者,仍令各进家财以助国用,事平,施行给还。” 元 石子章 《竹坞听琴》楔子:“与你这纸从良的文书。这一纸文书将我那家私里外田产物业,你都与我记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洪全福起义档案》:“本军初到或有误毁教堂教民物业,误伤教士教民性命,定必会同领事官秉公酌议赔偿。”
家產。
近义词: 產業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