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卫,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驻市信访大厅工作办公室主任,拟任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
(1). 春秋 战国 时 郑国 与 卫国 的并称。《楚辞·招魂》:“ 郑 卫 妖玩,来杂陈些。”
(2).指 郑 卫 二国的音乐。 秦 李斯 《上书秦始皇》:“今弃叩缶击瓮而就 郑 卫 ,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南史·萧惠基传》:“自 宋 大明 以来,声伎所尚,多 郑 卫 ,而雅乐正声鲜有好者。” 唐 白居易 《邓鲂张彻落第》诗:“众耳喜 郑 卫 ,琴亦不改声。”
(3).指《诗经》中 郑国 、 卫国 的民间歌诗。 清 汪熷 《<长生殿>序》:“ 郑 卫 岂导淫之作, 楚 骚非变雅之音。”
(4).古称 郑 卫 之俗轻靡淫逸,因以借指风俗浮华yin*靡的地方。 清 魏源 《江南吟》之一:“城中奢淫过 郑 卫 ,城外艰苦逾 唐 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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