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拘守礼法而安于习俗。《后汉书·公孙述传论》:“ 述 虽为 汉 吏,无所凭资,徒以文俗自熹,遂能集其志计。”《世说新语·任诞》“ 阮籍 遭母丧” 刘孝标 注引 晋 孙盛 《魏氏春秋》:“ 籍 性至孝,居丧虽不率常礼而毁几灭性,然为文俗之士 何曾 等深所讐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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