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台湾割让给日本,日本人推行公制,但台人仍然沿袭自己的习惯,继续使用旧有的度量衡。当中国大陆也不再使用清朝的旧制时,台湾使用的旧制度量衡,就自然而然成为所谓的“台制”了。
台省的规章制度。《宋书·庾炳之传》:“时 炳之 自理:‘不諳臺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新唐书·韦温传》:“入为监察御史,以臺制苛严,不可以省养,不拜。”参见“ 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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