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在秦汉时期指的是下级军官,后经演化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另外还有不少人的绰号名为“校长”。
主持一校行政事務的人。
職官名:(1)? 古時指一兵隊之首長。史記.卷九十.彭越傳:「令校長斬之。」(2)?漢代守衛帝王陵墓的官員。續漢書志.第二十五.百官志二:「掌守陵園,案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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