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是南宋郑樵所著纪传体中国通史,成书于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 该书记述自上古三皇至隋朝的史事,体例仿司马迁的《史记》,只是改“表”为“谱”,改“书”为“略”,又另据《晋书》增加“记”。全书共分《帝纪》十八卷,记三皇五帝至隋各代帝王之事。《后妃传》二卷,记前汉到隋各代后妃之事。《年谱》四卷,记三皇五帝至隋各代的重要史事。《略》五十二卷,记上古至唐代各个朝代的典章制度的变化沿革,以及文化发展的情况。《列传》一百二十四卷(包括世家、宗室传、列传和载记),记周到隋各代的重要人物。
(1).表达意趣志向。《晋书·皇甫谧传》:“其后乡亲劝令应命, 謐 为《释劝论》以通志焉。”
(2).犹通史。自 宋 郑樵 撰《通志》,后遂成史书的一种体裁。
(3).地方志的一种。记载省级地方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如《畿辅通志》、《四川通志》、《江苏通志稿》。
各省的志書稱為「通志」。如江蘇通志、湖南通志等,以別於縣志而言。
通達其意。
書名。宋鄭樵撰,二百卷。仿通史的體例,起自三皇,終於隋代,以詳述歷代的文物制度著稱。採摭浩博,議論亦多警闢,至今資為考鏡。後人以此書與通典、文獻通考合稱為「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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