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是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联合组成的贸易集团,成立于1994年1月1日。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组织机构体系包括自由贸易委员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等。 北美自由贸易区南北合作是指:贸易区既有经济实力强大的发达国家(如美国),也有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区内成员国的综合国力和市场成熟程度差距很大,经济上的互补性较强。各成员国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同时,通过自由的贸易和投资,推动区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区内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从而减少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背景是: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率先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这使身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在北美经济大格局中面临边缘化的危险。为了不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落后,墨西哥开始加入谈判。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从同年6月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经过 14个月的艰苦谈判,在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即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对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同时对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也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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