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应当是指“政法委员会”权力范围之内的那些事务和机构,即: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政法院校”的任务是培养从事“专政工作”的干部,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士 。2.(文正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在政治与法律的结合上办出特色,按照我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政治学与法律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的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为“政法” 。
法制、法規。
政治和法律的合稱。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