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体字,是指各个时期与字书上写法不合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 汉字发展到篆文,经过全面整理,字的偏旁构成已基本固定;由篆文变为隶书,再变为楷书,偏旁的形态又进一步确定;这样,字的写法就有了规范。合乎规范的字就是正体字或正字,不合规范的字就是俗体字或俗字。 和正体字比较起来,俗体字的特点是改变笔画或更换偏旁,也有少数是另造的。由于很多俗体字比正体字笔画少,应用方便,所以千百年来流传不断。其中一些在汉字简化时被作为简体字取代了原有的繁体字。比如:宝、体、坟、仅、进、积等。 俗体字在历代碑帖里很多,在六朝时的一些碑刻就有不少,到隋唐时更加增多,以至影响到著名的书法家。如唐代欧阳询和颜真卿的书法作品里就有很多俗体字:流、景、明、损、珍、脱等。 宋元以后的戏曲小说刻板里,也经常应用一些俗体字,其中很多字还在应用。 1955年《汉字简化方案》颁布,将一部分俗体字定为正体,同时废除了一大批俗体字,对汉字的规范起了积极的作用。这样,俗体字在正式场合露面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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