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是中国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 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致良知”是王守仁心学的本体论与修养论直接统一的表现
良知。语出《孟子·尽心上》:“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本指一种天赋的道德意识。 明 王守仁 提出“致良知”的道德修养方法。认为良知即天理,存在于人的本体中。人们只要推极良知于客观事物,则一切行为活动就自然合乎理,即自然合乎封建lun*理道德的标准。 王守仁 也将这种“致良知”的功夫叫做“致知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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