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错杀,误杀。《史记·循吏列传论》:“ 李离 过杀而伏剑, 晋文 以正国法。”
(2).严加节制。 宋 田况 《<皇祐会计录>序》:“在昔冢宰制国用,必度岁之丰寡,谨出入之式灋,以驭其用,至通三十年之率,以防不给,其裁节过杀,精密重慎,可知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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