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才授官。古代举士与选官相一致。士获选,即为官。至 唐 ,试士属礼部,试吏属吏部,以科目举士,以铨选举官。举官又分两途,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 唐 以后,铨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试量人授官之义。 清 中叶后,铨选又分为外补与部选两途,而选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签而已。《南齐书·百官志》:“左僕射,领殿中主客二曹事,诸曹郊庙、园陵……改号格制、莅官銓选。” 宋 沉辽 《代人献利害书》:“结髮从仕,甫二十年,三遇銓选矣。”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盛京五部》:“其未设吏部者,以其地官员无多,仍由京中銓选,故不备。” 孙中山 《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 中国 向来銓选,最重资格。”
(2).指负责铨选的官员。 清 昭槤 《啸亭续录·褚筠心》:“先生终身不謁銓选,曰:‘此膝不为权臣屈也。’”
考核才能、資歷,授以適當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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