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遵軄 ”。遵守职分。《史记·三王世家》:“臣 青翟 、臣 汤 等宜奉义遵职,愚憧而不逮事。”《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赞》:“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 宋 沉遘 《入内东头供奉官綦元亨可内殿崇班制》:“其往遵軄,毋弃前効。” 宋 叶适 《故知枢密院事资政殿大学士施公墓志铭》:“窃惟 淳熙 中,天下治安,天子恭己,羣臣遵职,中都官贵重,留久者尤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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