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鱼忘荃,是汉语成语,比喻已达目的,即忘其凭借,例句为“我们读书求学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荃”。 得鱼忘荃可作谓语、宾语、定语,出自《庄子·外物》中的“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 得鱼忘荃的近义词有过河拆桥、得鱼忘筌。
比喻已达目的,即忘其凭借。“荃”亦作“ 筌 ”。《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成玄英 疏:“筌,鱼笱也,以竹为之,故字从竹。亦有从草者,蓀荃也,香草也,可以饵鱼,置香於柴木芦苇之中以取鱼也。蹄,兔罝也,亦兔弶也,以繫係兔脚,故谓之蹄。此二事,譬也。” 三国 魏 嵇康 《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之十四:“嘉彼钓叟,得鱼忘筌。” 郭沫若 《新旧与文白之争》:“我们读书求学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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