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省简称“直”,省城为保定。明朝时称北直隶,清顺治二年(1645)改称直隶,康熙八年(1669)称直隶省。 1928年6月20日,经国民政府决定,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旧京兆区20县并入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 直隶总督名列全国八督之首,权重位显,集军事、行政、盐务、河道及北洋大臣于一身,并且统管山东、河南一切军政事务,其权利大大超过直隶省范围。因直隶拱卫京师,稍有动乱,便会危及朝廷,故直隶总督一衔非重臣莫属。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IWrZy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