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哲学中,幻相一般如此解释,即幻相是将客体与主体关系中属于对象的东西赋予了孤立的客体。而现象则是“凡是根本不会在自在的客体本身找到,但却能够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找到,并且与主体的表象不可分的东西,都是现象”
虚幻的形象或现象。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下:“释氏却要尽絶事物,把心看做幻相。” 姚华 《曲海一勺·骈史下》:“若夫曲之为言,自成一家,著一世之真詮,极众生之幻相。”
虛幻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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